经济部为协助艰困企业渡过难关,并维持员工生计,于3月18日公告今(110)年第1季“经济部办理制造业及其技术服务业受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影响之艰困事业薪资及营运资金补贴申请须知”。
凡有税籍登记的制造业者及提供制造业技术服务之业者,在110年1月至3月期间,如属营业额衰退达50%以上之“艰困企业”,政府即补贴该企业正职员工三个月经常性薪资费用四成(每月上限2万元),及以正职员工数乘以1万元之一次性营运资金补贴(已获109年4月至6月、7月至9月或10月至12月营运资金补贴者,不再补贴),请符合资格业者尽早提出申请。
工业局杨志清副局长表示,为协助受影响企业因应调整,经济部公告前述第1季薪资及营运资金补贴申请须知,大致延续109年第4季补贴规定,包含营业额衰退幅度采同期比较、兴柜与上市柜公司110年第1季EPS应为负值或有营业损失方得申请、技术服务业应提出对制造业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之实绩佐证资料等,协助受疫情影响企业持续营运,并稳定所属员工就业,维持社会安定。
此次补贴措施之申请期间自即日起至经费用罄为止,或最迟至110年4月30日为止,并一律采在线申请,详情可至专属网站(https://csm-subsidy.mittw.org.tw/)查询。